江蘇杰林環??萍加邢薰?/span>
5萬噸/年工業渣鹽綜合利用項目
自行監測方案
項目名稱:5萬噸/年工業渣鹽綜合利用項目自行監測方案
委托單位:江蘇杰林環??萍加邢薰?/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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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一、前言
根據《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7]69號),要求建立重點排污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公開企業自行監測的污染物排放數據以及企業污染治理、環境管理等相關信息,因此江蘇杰林環??萍加邢薰景凑窄h境保護部《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發[2013]81號)要求,對所排放的污染物組織開展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并制定本自行監測方案。
二、監測依據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2017]682號令);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
(3)《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4)《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7]69號);
(5)《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
(6)《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導則》(HJ2035-2013);
(7)《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技術導則》(HJ2042-2014);
(8)《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HJ1091-2020)
(9)《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HJ/T176-2005)及其修改方案;
(10)《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在線監控的通知》(蘇環辦[2012]5號);
(11)《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行業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規[2014]6號文);
(12)《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設施運行監督管理技術規范(試行)》(HJ515-2009);
(13)《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
(14)《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危險廢物焚燒》(HJ1038-2019);
(15)《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
(16)《江蘇杰林環??萍加邢薰?萬噸/年工業渣鹽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復。
三、企業基本情況
江蘇杰林環??萍加邢薰荆ㄒ韵潞喎Q“杰林環?!保┏闪⒂?017年6月,公司選址于鹽城市大豐港石化新材料產業園,5萬噸/年工業渣鹽綜合利用項目目前即將投入生產,投資總額11218.54萬元,處理廢鹽25類,年處理規模5萬噸,服務范圍為大豐區,服務對象為服務范圍內的工業渣鹽(NaCl),5萬噸/年工業渣鹽綜合利用項目已于2018年2月9日已取得環評批復。
四、污染源監測及公開時限
4.1廢氣監測
杰林環保廢氣監測點位、項目、頻次等詳見表4-1。
4.2廢水監測
杰林環保廢水監測點位、項目、頻次等詳見表4-2。
注:a雨水排放口有流動水排放時開展監測,排放期間按日監測,如監測一年無異常情況,每季度第一次有流動水排放時開展按日監測。
4.3噪聲監測
杰林環保噪聲監測點位、項目、頻次等詳見表4-4。
五、環境質量監測及公開時限
5.1地下水監測
杰林環保地下水監測點位、項目、頻次等詳見表5-1。
5.2大氣質量監測
5.3聲環境質量監測
5.4土壤質量監測
六、污染源評價標準
6.1污水排放標準
項目廢水經廠區廢水混合池收集后達接管標準后接管至聯合環境水處理(大豐)有限公司集中處理,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執行鹽城市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試行接管標準,污水處理廠出水執行《江蘇省化工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標準》(DB32/939-2006)表2中一級標準,具體標準值見表6-1。
6.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項目廢氣焚燒爐煙氣經凈化系統處理后排放,煙氣中煙氣黑度、煙塵、SO2、氯化氫、氮氧化物、二噁英類、CO、重金屬參照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表3中對應的標準,詳見表6-2。
擬建項目排放的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危廢暫存庫和廢氣焚燒中的VOCs參照執行《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 32/3151-2016,顆粒物、氯化氫、氟化物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具體見下表6-3。
6.3噪聲排放標準
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具體見表6-4。
七、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7.1地下水評價標準
本項目地下水水質現狀評價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分類標準,詳見表7-1。
7.2大氣質量評價標準
評價區域 SO2、NO2、NOx、PM10、CO 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詳解》;HCl、NH3、Hg、Pb(日平均)、Cr(六價)技術上引用《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已被替代)中表 1“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二噁英類參照執行日本環境廳中央環境審議會制定的環境標準;Cd 參照執行前南斯拉夫環境標準(已廢止)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制定,1997 年第一版);同時Hg、Cr(六價)、Cd、As 參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附錄A 中年平均標準執行; VOCs 參照執行《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 TVOC 標準。詳見表 7-2。
7.3聲環境質量標準
項目所在區 域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 類標準,詳見表 7-3。
7.4土壤質量標準
土壤環境執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95)中二級標準,詳見表 7-4。
八、監測方法及監測質量控制
8.1自動監測
廢水污染物自動監測按照《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HJ/T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T356-2007)要求進行監測。
廢氣污染物自動監測按照《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T75-2007)和《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T76-2007)要求進行監測。
我司嚴格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環境監測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所采用的自動監測設備已通過環保部門認可,定期通過有效性審核,并加強運行維護管理,能夠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數據正常傳輸。
8.2手動監測
各類污染物采用國家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現行的環境保護部發布的國家或行業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定的監測方法開展監測。
對委外的監測項目,我司委托有資質的社會化監測機構開展監測時,能夠明確監測質量控制要求,確保監測數據準確。
監測方法及來源見下表8-1:
九、應急監測
應急監測是監測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后,根據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布點采樣并利用快速監測手段判斷污染物的種類.做出定性或半定量的監測結果?,F場無法監測的項目應立即將樣品送回實驗室進行分析。
應急監測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時,必須根據現場情況和環境污染事故類型,穿戴防毒面具、耐酸堿防護服、防化靴、防護手套、防護鏡等進行必要的自身防護。
9.1應急監測方案
9.1.1大氣應急監測方案
(1)監測因子:煙(粉)塵、SO2、NOx、HCl、VOCs、CO、重金屬;
(2)監測點布設:大氣污染監測主要考慮在發生事故的裝置或倉庫的最近廠界或上風向對照點、事故裝置的下風向廠界、下風向最近的敏感保護目標處各設置一個大氣環境監測點;
(3)監測頻次:事故初期,采樣1次/30min;隨后根據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降低監測頻率,按1h、2h等時間間隔采樣。
9.1.2地表水應急監測方案
(1)監測因子:COD、SS、氨氮、總磷、石油類、全鹽量;
(2)監測點布設:根據事故類型和事故廢水走向,確定監測范圍。主要監測點位為:事故池進出口、廠區清下水出口、廠區污水處理站進出口、周邊河流及石化園區污水處理廠排口下游等;
(3)監測頻次:1次/30min。
9.1.2地下水應急監測方案
(1)監測因子:水位、pH值、CODCr、BOD5、Hg、Pb、Cd、Cr6+、Cu、Zn、Ni;
(2)監測點布設:建設項目所在地、下游各布設一個地下水應急監測點
(3)監測頻次:監測頻次為1次/3小時,緊急情況時可增加為1次/小時,監測1天。
9.2應急監測方法
應急監測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的要求進行。應急監測方法及監測標準見表9-1。
公司所有監測內容需委托專門機構對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應急監測,對事故性質、參數與后果進行評估,為應急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9.3應急監測人員防護
(1)應急監測,至少二人同行。
(2)進入事故現場進行采樣監測,應經現場指揮/警戒人員許可,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規定佩戴必須的防護設備。
(3)進入易燃易爆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車輛應有防火、防爆安全裝置,應使用防爆的現場應急監測儀器設備進行現場監測,或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使用現場應急監測儀器設備進行現場監測。
9.4應急監測工作程序
應急監測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時,必須根據現場情況和環境污染事故進行必要的自身防護。
(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在最短的時間內對初步監測方案進行審核,根據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確認監測對象、監測點位、監測項目、監測頻次等。
(2)后勤保障組積極配合監測人員迅速完成電力系統的安裝架設。
(3)根據應急監測報告中的監測結果,對污染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污染范圍、污染程度進行必要的分析評價和說明,并提出消除或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和建議。
(4)對事故發生后滯留在水體、土壤、作物等環境中短期不易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進行必要的跟蹤監測。
十、監測信息保存及公開
我司按要求建立完整的監測檔案信息管理制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和監測數據報告,監測期間生產記錄以及委托手工監測的委托合同、承擔委托任務單位的資質和單位基本情況等資料(原始監測記錄和監測數據報告由相關人員簽字并保存3年,其中廢氣監測數據的保存時間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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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